“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监察官法》,共计9章68条,包括总则,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等规定。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正在细读原文,尽力吃透法条核心要义……”泗县纪委监委派驻该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杨柳近期一直在认真做着《监察官法》学习笔记。
8月20日以来,泗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工作群转发《监察官法》原文及相关权威解读,并在组织专题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细读全文、专家诠释、交流研讨等方式对《监察官法》开展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法律要义,自觉遵守条文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新时代监察工作。
《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监察官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人陈涌表示:“‘监察官’不仅仅是一个称谓,更是一份使命和担当。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始终把‘对党忠诚’放在第一位,坚定斗争意识、提高斗争本领,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监察官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做新时代有作为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监察官法》深刻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就监督什么,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就纠治什么,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把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捷说。
《监察官法》要求监察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这一条让我眼前一亮,展现了非常科学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是你在纪检监察系统里,就想当然地可以成为一名监察官,而要通过层层考验,让学历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来担任,确保监督有力、履职到位!”瓦坊镇纪委书记朱佳琪表示。
“新时代有新要求新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活到老、学到老。要自觉加强学习,特别要加强法律法规、法治思维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升监察工作质效,才能紧跟时代发展要求,不被淘汰、不负使命。”这是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县纪委常委张杰代表“老纪检”们对青年干部提出的谆谆告诫。(刘站)(安徽日报记者何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