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作为直接面对居民的政府部门,它的一言一行会直接影响到政府在居民心中的形象。西园司法所始终坚持为居民办实事,公平公正帮群众解决纠纷的原则。
家住在天鹅花园34栋202室的居民殷大叔是个体户,有两辆电动三轮车用来装载货物,平时停放在自家34栋楼下。时逢西园街道大拆违行动,小区物业根据社区安排,对34栋一处私搭乱建进行拆除,在拆除工作中,物业工作人员不慎将殷大叔的两辆电动车及货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事后殷大叔找到物业公司想获得一些赔偿,但双方一直就赔偿款问题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最后殷大叔找到社区寻求帮助,在了解详细情况以后,社区建议殷大叔和物业公司可以向西园司法所寻求帮助。
随后双方找到了西园司法所。西园司法所了解了详细情况以后,立即安排司法调解员帮助居民和物业公司调解此事。通过实地调查得知殷大叔家庭困难,电动三轮车是其主要生活收入来源,虽然物业公司在工作中不是有意损毁居民财物,但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司法所调解员根据纠纷的性质采取因情感人的方法进行调解。一方面让殷大叔找出电动三轮车购车发票和货物进货收据来估算损失,并告知其乱停乱放三轮车也有一定的责任。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向物业公司说明殷大叔的困难,两辆电动三轮车是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并且其工作人员的确对居民的财物造成了损坏。最后经过司法所的调解,物业公司表示自己损坏殷大叔财物有错在先,又考虑其家庭困难愿意赔偿损失,殷大叔也表示愿意接受物业公司赔偿四千元。
至此,一起纠纷得以有效化解,既帮助双方解决了困难,又确保了居民和物业公司的和谐共处,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法律释疑、普法宣传,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做出贡献(汤李军 孙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