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给村干部“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来源: 郑亚君 2021-07-05 09:29:07 责编: 陈亮 武长鹏

微信图片_20201222093315

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看似微小,却往往事关大局,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财务管理、惠民政策申请……。“小微权力”运用得好不好,直接关系民心所向,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一个地方政治是否清明的“晴雨表”。这些权力的行使,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和运行“规则”,就会留下徇私的口子,群众的合法利益就难以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成果,夯实农村基层治理基础,日前,亳州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按照“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和“有权、有责、有监督”的思路,系统梳理了13个重点事项的27项权力,围绕权力运行形成145条责任清单和110条监督清单,从源头上遏制“微腐败”的发生。

“清单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把阳光公开、‘三资’管理、医疗保障、征地拆迁等事项都纳入了监督清单,‘干什么事’‘怎么干事’‘什么事不能干’,将‘小微权力’运行过程清晰地呈现在群众面前,党员、群众一目了然。”涡阳临湖镇党委书记李伟说道。

涡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近几年农村干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问题分析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因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造成的,有的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有的是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是套取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还有的是民主议事决策程序走样等等,由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引发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主要原因是对村级“小微权力”从源头上缺乏有针对性的顶层制度设计和有效监管,村干部在行使“小微权力”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敬畏感,久而久之,村官的“小权力”演变成“大腐败”。

谈起“小微权力”监督清单的实施效果,涡阳县临湖镇孙店村党总支书记刘家付很有体会。他说,“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和监督清单建立以来,自己感到压力很大,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时刻都会觉得背后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但同时也体会到,原来没有清单时工作不知道怎么干,从什么地方下手,现在只要对照着清单操作就行了,工作效率得到较大提升,群众也更满意了。

为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涡阳县还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和村级纪检委员“零距离”监督优势,围绕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居)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和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村基层“小微权力”不规范问题,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动村(居)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以前在对村干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心里没底,村干部的权力具体有哪些?办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该公开的有没有及时公开?权力行使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有了‘小微权力’监督清单,我心里就有底了,知道怎么监督了。”谈到对村干部“小微权力”的监督,涡阳县临湖镇黄尧村纪检委员黄娟娟深有感触。

“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又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着力营造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涡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郑亚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