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中心:严抓效能建设 激发工作效能
来源: 2021-03-29 16:41:37 责编: 何兰

170412817928

党建引领,狠抓制度落实。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工作程序不规范、权责不清晰、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长宁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区效能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长宁中心效能检查常态化机制》《长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长宁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修订了《长宁中心党委议事规则》《长宁中心目标考核办法》、《长宁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担当。

部门联动,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与区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组建区效能检查队伍,联合开展效能督查。二是按牵头+配合的方式,组建中心效能检查队伍:党政办、党群工作部、中心纪委三个部门作为效能检查牵头部门,中心其他部门作为效能检查轮值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开展全方位检查。检查范围为中心机关和各村居、单位,中心机关每天检查一次,村居、单位每周进行两次随机抽查。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每月向中心党委报告一次。

创新方法,强化结果运用。采取日常检查(明查)与不定期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整合检查力量,扩大检查范围,提高督查频度。将效能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于在检查和抽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将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激发工作新状态的通知》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心纪委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