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对不起大家了,今天可以把工资给大家发下去了!”泾县振兴铜矿负责人郑中林饱含歉意地说道。原来在2020年前,泾县茂林镇振兴铜矿有限公司在因多种原因导致本地及外地工人工资无法支付。共拖欠工资款129万余元,引发农民工讨薪事件,农民工先后向派出所、人社所、司法所等部门反映情况,并致电12345热线,多方寻求帮助。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茂林镇领导的高度关注,多部门协同推进解决。
茂林镇人社所劳动监察中队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泾县振兴铜矿负责人家中调查取证,并上报县劳动仲裁院,申请调解书。经过多番持续联调,通过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特别重点讲解今年5月1日出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条例》,并以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说服劝导,经过多次的协调、谈判、司法援助。终于在2021年1月15日,在茂林镇司法所、人社所监督下,本地及外地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毕。
(茂林镇人社所、司法所共同监督振兴铜矿农民工工资发放)
“终于拿到这笔钱了,这下可以回去过个好年了。”拿到工资款的陕西工人黄新佑高兴地说道。工人们看到茂林镇相关单位积极为其解决工资问题,对茂林镇人社所、司法所认真为民办事的态度非常满意,纷纷为该部门工作点赞。茂林镇多年持续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关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防止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