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新河镇:保险不索赔,调解暖人心
来源: 2021-01-15 09:37:00 责编: 罗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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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家庭都是类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不同。命运之神对于新河镇团结村的周女士来说显得尤为苛刻。2015年她的丈夫不幸离世,留下了她和年幼的女儿相依为命。虽然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是能看到女儿健康成长也是周女士一件欣慰的事情。然而,噩耗却又一次降临在她的身上,2020年12月,她的女儿偷喝农药,最终因急性呼吸衰竭救治无效死亡,这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4岁。

之前,周女士给女儿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如今因为周女士女儿喝农药造成死亡事故,与保险公司发生了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并向新河镇司法所提出申请,要求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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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的不幸深深刺痛了每一个人,但经核实,这次事故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此次事故的保险责任的。所以,保险公司向周女士出具了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然而,这样的理赔结果对周女士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新河司法所负责人将双方当事人聚在一起。在调处现场,向周女士说明,此次事故确实是在保险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内,也希望她理解,但也会给他争取最大的利益,请她放心。同时做好保险公司的工作,让其也充分考虑周女士的处境,出于人道主义和救助精神的角度,给予适当让步。

    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规定本不予以赔偿,经周女士提出异议,要求给予适当补偿,保险公司给予其补偿人民币11000元整。周女士自愿放弃诉讼等其他一切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权利,不得再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周女士在拿到协调协议书的时候眼含泪水,对着司法所负责人说:“真是感谢你们,这件事才能得到这样一个好的结果”。镇司法所的同志极力安慰她,让她向前看,生活还是要勇敢的继续下去。(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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