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抓好扶贫资产管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来源: 2020-08-28 11:35:26 责编: 安徽党媒云

安徽日报客户端

近年来,灵璧县紧抓扶贫资产管理,创新机制强化产业扶贫,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资产确权制度”。对扶贫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各类资产项目,及时分类确权到村、到乡镇。到户类扶贫资产归属农户;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村集体;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确权;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县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由县直相关单位按照资金分配情况,全面梳理扶贫资金项目,形成清单目录,指导乡镇、村进行资产登记。各乡镇、村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分级分类、全面登记、逐一造册。相关台账资料由县扶贫部门予以备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及时更新扶贫资产基础信息。

建立“运营维护制度”。按照“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根据扶贫资产权属,分类对到户类、公益性、经营性资产落实管护主体。通过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探索建立县级扶贫资产运营维护试点、村级季度集体会商核查、第三方招标专业公司参与运营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建立“收益分配制度”。在村一级建立扶贫资产收益台账,遵循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坚持民主决策,经过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精准性和差异化分配。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收益资金分配监管,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杜绝养懒汉和叠加效应,避免出现扶贫收益分配过程中的“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问题。

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根据全县经济发展规划,以提高资产收益为目的,以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保持稳定发展为原则对扶贫资产进行处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村级提出申请,乡镇初审并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经县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备案实施。同时,乡镇、村建立扶贫资产核销登记台账,防止扶贫资产流失。

建立“监督管理及激励制度”。将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和常态化考核体系,县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应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并对资产管理优、效益发挥好的乡镇、村,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扶贫项目,在资金规模上予以倾斜。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2016年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24.89亿元,其中,到户类资产5.98亿元,公益性资产13.32亿元,经营性资产5.59亿元。(通讯员   周子昊)(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何雪峰推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