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四举措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夯实三级医疗保障“网底”作用
来源: 2020-08-26 16:45:02 责编: 安徽党媒云

安徽日报客户端

一是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乡聘村用”。在出台《灵璧县进一步规范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灵政秘〔2018〕52号)的基础上,4月20日,灵璧县卫健委制定出台《灵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五统一的要求,明确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选聘,统一调配使用,村医全部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村卫生室人员实行按绩计酬的绩效工资制度,药械实行卫生院统一配送,乡镇卫生院采取工作例会、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等方式,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

二是建立村医养老保障制度,解除村医后顾之忧。县政府印发《灵璧县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全面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同时,灵璧县不断完善乡村医生队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吸引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进入乡村医生队伍,确保三级医疗保障“网底”不破,逐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是开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全面开展“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和“医疗质量管理提升专项活动”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了“六个100%”,即“参合群众看病就诊系统结报率100%;药品满足群众看病需求,省平台采购,零差价销售100%;贫困人口就诊费用报补率100%;杜绝乱收费行为,规范收费达到100%;村医在岗率要达到100%”医保结报系统正常使用达到100%。通过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行为,实现医保结算“一站式”服务,及时高效,药品统一平台采购,统一配送,全面实施零差率销售,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

四是加强财政保障,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针对当前存在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较低、群众“健康守门员”的作用发挥不到位、乡村医生待遇普遍较低、人才外流严重和难以引入年轻、有一定技能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等问题,灵璧县立足村卫生室作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坚持公益性是村卫生室的首要任务。结合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提高村卫生室的运用经费保障,每个村卫生室每年不少于6000元运用补贴,对村卫生室人员全面实施实行院聘村用,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结合两卡制,实行村医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工作量相挂钩,对于村医中取得临床执业资格和服务考核优秀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实行选拔机制,以此激励乡村医生的主动学习积极性,提升服务能力。(通讯员   刘小光)(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何雪峰推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