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溪镇纪委为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做好灾后救助帮扶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8月18日,对琴溪镇马鞍村开展了一次“不打招呼”的救灾物资发放“靠前监督”。
走访中,督查工作人员了解到,琴溪镇根据县应急局规定,结合救灾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帮助受灾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通过前期摸排,琴溪镇受灾人口1072户、4944人,各村将按照不低于宣城市补助标准,对受灾群众进行补助,紧急转移安置人口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按照人均300元标准补助;因灾造成损失的农户按照每户400元标准补助;受灾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的按照每户800元标准补助。
接下来,琴溪镇纪委将继续落实“靠前监督”、“跟进监督”,一方面督促好资金到账后要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困难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户、发放到人;另一方面督导好村、社区精准核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重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琴溪镇纪委紧盯“政策落实”抓好监督,从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做实监督责任两个方面入手,擦亮监督“探头”,延伸监督“触角”,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楚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