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县进一步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监管,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让社会救助成为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力量。2019年以来,该县救助管理站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7人次,其中,在站救助人139次,站外救助238人次,成功落户安置2名长期滞留人员。
新突破,破解长期滞留人员难题。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成功为2名长期滞留在县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在县福利院集体户上,县户籍中心还为他们免费办理了身份证。不仅如此,落户之后,县救助站立即对接人社部门,及时为他们办理了社会保障卡,保障看病需求,同时将2人纳入待困人员每月享受1050元生活待遇。
新举措,特邀监督员助力救助工作。邀请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建立县救助管理站社会监督机制,采取特邀监督员制度形式,邀请5位具备医疗、养老相关资质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专业人士组成第三方监督员,参与到日常救助管理工作,实现救助站与社会监督评价体系的良性互动。
新面貌,救助管理工作转型升级。为提升社会福利机构工作服务范围,县民政局积极主动作为,在泾县救助管理站设置并加挂“泾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泾县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推动救助站职能转型升级。
新目标,救助工作更上新台阶。县救助站秉承“自愿、无偿、公开救助”的宗旨,认真落实“六项保障机制”,“保安全、保物资、保安置、保生活、保医疗、保根本”,确保了受助对象基本生活无忧,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沈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