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参保“吸纳”公务员 工伤保险“全覆盖”
来源: 2020-06-30 15:56:32 责编: 安徽党媒云

安徽日报客户端

​从今年7月1日起,安徽省砀山县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和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的统一。此举惠及全县2800余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该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后,根据2019年度全县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月平均工资总额和缴费费率核定应缴数额,由县财政统一划拨至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专户。

依据规定,在工伤认定方面,该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县人社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该县用人单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有关争议处理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通讯员  李艳龙 王冠一  席瑾)(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何雪峰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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